基层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调查报告
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瞬息万变的信息,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信息社会就是信息和知识将扮演主角的社会,作为最重要的信息资源的政府信息涵盖全社会信息的80%,它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中的重要内容,在推动反腐倡廉、依法执政和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
2008年5月1日,国务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后,各级各地政府已经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当成了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原先的被动公开到现在的主动公开,从单一公开形式到多种公开形式,这些都加快了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条例》实施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成为我国政治生活中一道亮丽的风景,为我国政治文明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为了了解基层政务信息公开的情况以及民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态度,我在我的社区展开了调查。
10月5日,我以书面问卷的形式,随机调查了我所在的某社区的100位居民,以较客观的方式收集到一定数量真实可靠的原始数据。
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100份,回收有效问卷100份,回收率100%。经统计结果显示,有80%的受访者对本社区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表示满意,表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本社区的落实情况较好。在有关“您了解本社区政务信息的主要渠道是什么”的问题的回答中,75%的受访者选择的是“街上设立的信息栏”。有62%的受访者认为当前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仍然有较大的进步空间,受访者表示希望能够扩大公开的渠道,引入一些新媒体的信息发布方式。另外,调查还发现,约三成的受访者希望能在主动申请了解有关政务信息时,被申请方能够提高处理效率。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五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基层的各级政府和行政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已经迈出了重大步伐,取得显著成果,人民的知情权得到了保障,对政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得到提升。同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确立和完善,也推动了公民知情和参与意识的觉醒和成熟,对于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有着重要意义。然而,调查结果也显示出当前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的一些不足。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信息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民众希望能够扩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特别是基层政府,除了采用公告栏、公报等传统公开形式外,也应当适时增加网站、微博等新兴媒体形式。
近年来,我国政府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和形式上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许多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在未来仍然有较大的完善空间。9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和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相信,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内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将越来越完善,在未来的岁月里,我们将越来越多地享有更加丰硕的政治文明成果。